2022年秦皇岛技师学院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3年01月04日讯: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技师学院2022年度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技师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隶属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秦皇岛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承担全日制技工在校学生教学、在职职工各工种和等级的培训与鉴定工作,承担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相关任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秦皇岛技师学院拟选聘专任教师8名(硕士研究生8人)。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选聘方法。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秦皇岛技师学院成立选聘工作办公室,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2年12月30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hd.gov.cn)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5日17:00。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jsxyrjc@163.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填写《秦皇岛技师学院2022年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
(5)技工院校一线任教工作经历证明(任教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任教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2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对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资格、学历水平等情况进行排名,前十名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3年1月中旬,开始进行面试、试讲工作,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基本条件、专业能力核验)、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需试讲本岗位人社版教材指定章节,不超过15分钟,由评委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优先)。
3.初定结果将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本方案由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866905(选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67911(秦皇岛技师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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