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7日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所属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结合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决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选聘演员和演奏员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7日(含)后出生。
2.演员岗位具有三级演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演奏员具有三级演奏员及以上转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2023年9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等须在2023年9月27日(含)取得。
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小海燕评剧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6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9月27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免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sk3661020@163.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
(3)报名表扫描件一份(须本人手写签字);
(4)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考核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根据招聘岗位考核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演员岗位:(1)基本技能(基本功)展示(满分30分);(2)戏曲片段表演(3-5分钟,满分60分);(3)举止仪表(满分10分)。演奏员岗位:(1)2种民族乐器演奏(5-10分钟,各45分);(2)举止仪表(满分1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演员岗位以展演片段分数高者为先,演奏员岗位以第1首乐曲分数高者为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时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市旅游文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审查被考察人的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建议,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市旅游文广局审核后,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一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7835057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0335-7835076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直属机关纪委:0335-7835059。
五、特别提示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