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邢台市平乡县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2021年11月17日讯:为解决我县职教中心扩招教师空缺问题,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职教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省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要求。符合学历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报考。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22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17日通过邢台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平乡县人社局43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平乡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trsks.com)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平乡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平乡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省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平乡县人社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邢台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由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评定职称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平乡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继续聘用,按法定程序办理退休;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正式教师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9-7838388、0319-7836009
技术咨询电话:0319-3170526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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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