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09:20: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预算编审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大庆市财政数据维护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大庆市财政票据和资产保障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包括县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参加工作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干部身份,须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2年以上(时间截至2024年8月12日,含当日);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转规定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9时至2024年8月23日17时,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整理成文件压缩包以“姓名+岗位代码+手机号”命名,202401、202403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dqsczj01@163.com,202402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dqsczj02@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提供jpg格式,以姓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命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缘由,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选调不受理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6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27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4607803反馈,过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五)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大庆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纸质版;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证明。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期间,需要提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等材料。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九)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十)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
(十一)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此次选调人员拟全部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进入调转程序的人员,如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有身份;如具有职务职级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如超出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数量的,按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聘任,采取末位低聘方式进行。
3、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含当日)。
六、工作要求
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6630166。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371100 0459-4607803
大庆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