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2月27日讯:为做好同江市老干部服务管理、政府投资评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5、学历及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具有同江市户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处罚不满3年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人员密集。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3天,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报名时间上午8:40-11:20下午13:40-16:50。由同江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社局(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五楼东侧),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打印的《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2912063。
3、考试
由招聘专家组对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名,再次出现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4、考核与体检
考核与体检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5、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四、管理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作人员。
五、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老干部服务管理岗位、社区戒毒(康复)服务管理岗位工资按照月薪1800元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财政局投资评审岗位工资按照月薪3500元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资金及管理费由市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六、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14日内未去过境外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在报名和考前需携带48小时內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2.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报名和考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报名和考试。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报名和考试。
3.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隔离,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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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