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3:37: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勃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勃利县教育系统幼儿教师缺员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师范类院校毕业大学生及社会人士进行公开招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勃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招聘1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勃利县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材料等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含当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勃利县县域内在编在岗人员及特岗教师;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勃利县所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勃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boli.gov.cn/
“春风人才网”https://www.ibaoming.net/
“幸福勃利”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考生可在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s://bl2024js.ibaoming.net/。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选择岗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有考试环节的时间通知和具体要求均通过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凡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需每日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2.上传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电子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可以提请仲裁,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因原报考岗位取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应在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2:00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90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确定)。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勃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2)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考生要认真研究所学专业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考生报考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误审通过,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关注报名网站通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加分审核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黑龙江省内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相应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时。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科目(保教知识与能力,占总分80%)和公共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占总分20%)。笔试设置合格线(60分),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查询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其他地市社会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请下载:《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填写后由现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进档案袋)。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上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考生放弃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顺延。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报名网站。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从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法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从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考察结果由勃利县教育局形成考察报告报送勃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勃利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及落编手续,超过七个工作日未到用人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试用期为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及相关待遇。
3.聘用考生服务年限为五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岗位,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勃利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政策咨询电话:0464-8538084
纪检监督电话:0464-8538895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85
勃利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