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2:02: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的指导意见》(绥组通字〔2023〕39号)、《望奎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望人领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有关事业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利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资格证;
6.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已被望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9.现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10.尚在服务期(含试用期)的人员;
1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法:下载并填写《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kxwzzbrcb@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拨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55-676000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须携带《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体检和考察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被考察人选。
1.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落实望奎县事业编制。除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0.6万元;正式入职后在望奎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且共同购房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2)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4)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入公办幼儿园,3年内免费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5)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期间,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五、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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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