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4:44: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金林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活动计划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员7人。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金林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国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国家
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25日(含)至2006年10月24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0月25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21 日—10月25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jl.gov.cn )及指定报名网站(网址:https://jl2024rcz.ibaoming.net/
)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集中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s://jl2024rcz.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10月31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12
考务咨询电话:0458-3738962
岗位报名电话:岗位计划表内详见报考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
⑤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
⑥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⑧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⑨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注:在此次“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若考生选择报考金林区事业单位岗位,则不能同时报考伊春市所属其他县区岗位,望考生知悉遵循。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1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0月3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3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名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1月2日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3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政策性加分。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0月24日(含),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5.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联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疗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性加分。
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医疗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或预毕业证明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林区人民网站(网址:https://www.ycjl.gov.cn )及报名网站(网址:https://jl2024rcz.ibaoming.net/)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谈,医疗卫生类采取考察临床思维能力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体检与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二)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5年毕业生于7月份毕业后,集中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后自愿在金林区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金林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林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林区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金林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金林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