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05月29日讯: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洛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学校20所,招聘职位85个,其中高中(含中职类学校)职位83个,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职位2个。各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允许洛阳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持相应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洛阳市(含县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高等院校毕业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市直学校与涧西区联合组织笔试考试,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5日9:00—2023年6月8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8日18: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8日18: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6月5日9:00—2023年6月9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2023年6月17日14:3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考生通过审核后可以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2023年6月8日17:00前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pgccjyrc@163.com。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根据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的,视为放弃免缴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8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5分。
上述享受笔试卷面加分政策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市教育局103办公室(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2023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1)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2)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高中及本科阶段专业知识和技能;中职生物职位考试主要内容为本科阶段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卷面成绩×3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7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的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6月26日起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考生须持《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5)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语文学科另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洛阳市市直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洛阳市市直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教育局官网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满分70分;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3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a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教育局通知进行选岗(具体以公布的选岗办法为准)。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2023年洛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3253196,监督电话:0379-6393527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1.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2.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5.202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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