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1年08月17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医疗卫生等专业共计118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根据不同职称和专业设置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ds.gov.cn)、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www.pdsjob.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指定网站均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报考资格初审及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8月28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8月28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8月28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1年8月29日17:0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1年8月29日中午12:00前。
办理方法:
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637951910@qq.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4970568(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工作时间内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能力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5—76679252979951
监督电话:0375—7667953297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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