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顶山市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方案
2023年09月07日讯: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能力素质,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平卫〔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专业要求、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性别、年龄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分配名额,本次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2人、本科生25人、专科生25人,共计52人。
(一)县级四家医院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2人、本科生25人,共计27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针灸推拿、医学影像学。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生25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六)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近两年内曾参加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聘用规定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东104房间(县龙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5-7068031。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郏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采取网上认证的办法,当场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三)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场。笔试成绩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需核减招聘岗位(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研究生岗位不设比例要求,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参加面试;研究生报考本科或大专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参加面试;在职研究生按本科学历报考可享受免笔试待遇,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参加面试,被聘用后的相关待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零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郏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而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应及时关注郏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等。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郏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见官网。
八、纪律要求
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全程参与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工作。对发现违反相关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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