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6名。
一、引进对象
1.“985”“211” 院校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2.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3.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海外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4.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二、引进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6.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和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hq.gov.cn),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hq.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3年 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 1日17:0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登录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zhq.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须提交职称相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于2023年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期间,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2月1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2月1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2月1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3年12月2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需先缴纳考务费,待审核后原渠道退还。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人事股(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63号)提交以下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6.注意事项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引进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人事股(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63号)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毕业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平顶山市湛河区 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附件2)。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信息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加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经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统一分配到相应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工作分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工作或参加任何招录(招聘)考试。本次引进的人员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对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为维护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接受湛河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375-4963375
政策咨询电话:0375-2266119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湛河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