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0:14: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自愿从事协助承担基层治安基础网格,群防群治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信阳市户籍;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岗位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
7.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群防群治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平桥新闻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试公告等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社局三楼党员活动室。
3、报名方法及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吋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一份。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报名费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票据到报名点(平桥区人社局三楼党员活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比例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退还报考人员所交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职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两项。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若拟聘用岗位3人及以下的,按照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测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体测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先按照优先聘用条件,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缺额的,先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再从体测合格人员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考察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的政府购岗人员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补聘。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薪酬标准统一为3000元/人/月(包含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和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2、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平桥新闻网站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6—3702769 (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