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聘江淮校区思想政治辅导员实施方案
2023年08月30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淮校区思想政治辅导员2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有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和江淮校区,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学科创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25个教学单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等174个研究机构。学校先后入选首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成员单位、河南省智慧校园试点高校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学工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思想政治辅导员1 |
15 |
不限 |
1.入职后从事辅导员工作六年以上;2.须入住男生宿舍;3.工作地点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 |
2 |
思想政治辅导员2 |
5 |
不限 |
1.入职后从事辅导员工作六年以上;2.须入住女生宿舍;3.工作地点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江淮校区思想政治辅导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s://www2.ncwu.edu.cn/renshi/rczp.htm),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进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6日下午18时。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参加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工作日接受咨询)。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应聘人员都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理论以及校情校史等与学校内涵发展相关的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演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要求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博士研究生按人才编制入编入册,硕士研究生按员额制有关规定纳入岗位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12726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