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周口市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10月13日讯:为贯彻落实鹿邑县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依据《周口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0]3号)《周口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2021年县(市、区)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鹿人才[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5名。详见《鹿邑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人才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
4、2021年9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学专业、学历、技能、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详见附件1中各类别具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鹿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6时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鹿邑县人才信息网(www.lyrcgz.com),下载《2021年鹿邑县事业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zglyxwrcb@163.com)。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端人才招聘会于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参展单位主要有省直招聘单位、各省辖市招聘单位及航空港区招聘单位。鹿邑县在大会现场设置高端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展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三)面试。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为递补政策的最后环节,体检合格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到原单位调查和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通过人员须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六)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
(七)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才,在鹿邑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对拟引进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引进人选。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所报单位岗位编制的实际情况,比照现行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或财政差供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级待遇。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生活补贴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3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人才补贴1.8万元、1.2万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子女就学待遇。子女需在本县就读的,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予以优先安排优质教育资源。
(五)家属安置待遇。对刚性引进的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及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岳父母可随调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由人社和编制部门在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原无工作单位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由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
(六)保险政策待遇。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医疗休假待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规定落实休假制度。
六、管理措施
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否则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并退回所领取的各项人才补贴。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七、信息发布
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zghnrc.gov.cn/)和鹿邑县人才信息网(www.lyrcgz.com)为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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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鹿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