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周口市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5:5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鹿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依据综合窗口办理事项流程及办理规范,履行政务服务咨询、接件、转办、告知、出件等职责;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身份核验、事项受理并分发有关部门办理服务;负责综合窗口的材料流转、送达等工作;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鹿邑县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6CM以上,女身高156CM以上,形象气质佳,无纹身,无吸烟,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4.具备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
5.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发布网站:鹿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日。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本人于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到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督查科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白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情况。
(六)聘用
1.经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每年签订1次。试用期间不合格,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鹿邑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94—7109996,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394—720756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