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5:26: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黄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等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黄州区教育局(下称“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学校赴省内高校公开招聘111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在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黄州区15所中小学共79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黄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2024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黄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含《岗位表》),于2024年3月8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黄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和黄冈师范学院设置现场报名点。
(1)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14:0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
(2)湖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14:00-17:00;地点: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黄冈师范学院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10:00-17:00;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区体育运动中心。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其他岗位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类的同时提供复印件):①自行下载填报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近期免冠两寸登记照片2张;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学生证或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④黄州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推荐书(附件3);⑤各类荣誉证书;⑥学业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审查。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附件4)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考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小学体育篮球方向测试内容为篮球技能教学讲解,两分钟3分定点投篮,一分钟投篮,全场背后、胯下变向运球跑篮;小学体育排球方向测试内容为排球技能教学讲解,自传自垫球、发球,发、传、垫、扣、拦技术组合;小学体育乒乓球方向测试内容为乒乓球技能教学讲解,一分钟定点发球,连续正手攻球、左推右攻,乒乓球实战运用。
2.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采取无生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方式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为舞蹈表演,内容不限,由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提前准备好,无生讲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包含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之间的过渡准备时间(讲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分钟,具体时间由考生自己把握)。专业技能展示所需服装、器材、背景音乐(U盘)等自带,音乐播放设备由考场提供。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现场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的岗位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规定组织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安排到学校进行岗前实习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5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政策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业技术十一级设岗,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津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http://www.huangzhou.gov.cn/),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8671096区教育局人事股;
0713-811195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