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1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24:00时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2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博士后、有科研工作经历者等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专业可放宽至所在学科门类。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聘用后,若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院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单位)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照1:6的比例开考;不足1:6比例的岗位,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开考。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入围。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社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com/)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89323(湖北省农科院人事处)
027-87389010(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70579(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392(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267(湖北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85557(湖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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