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人才11人公告
2023年郧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绿色低碳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目标,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核准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计划的通知》(西编发〔2023〕12号)文件,县委编委核准县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计划23名(县人民医院5名、县中医医院15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经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本年度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因部分岗位报名人员不足等原因,致空缺岗位共计11个。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计划,补齐编制空缺,根据《郧西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办文〔2022〕10号)文件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卫健局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岗位条件,拟公开引进11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1《2023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
(二)人才补贴及其他保障
引进人才享受《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所规定的相关政策。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联系人见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投递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回复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
(二)考试
1.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本科生及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本科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2. 面试或技能测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4. 通过资格初审成功报名的考生按照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考察名次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研究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卫健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1216
附件:2.2023年郧西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郧西县委组织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