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襄阳南漳县招聘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年06月2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漳县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14名、中职学校教师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城区公立幼儿园教师16名,镇(区)公立幼儿园教师24名,共计60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招聘后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做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其中,中职学校专业课岗位须于2025年1月1日前取得中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2年6月30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00至7月1日12:00,资格初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7月3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100元笔试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免笔试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23:59,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未按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具体学校、具体岗位。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按城区公立幼儿园(南漳县第二幼儿园)教师岗位、镇(区)公立幼儿园教师岗位1(含武安镇、李庙镇、长坪镇、薛坪镇、板桥镇)、镇(区)公立幼儿园教师岗位2(含清河管理区、肖堰镇、东巩镇、巡检镇)填报,即报考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只能在南漳县第二幼儿园教师岗或镇(区)公立幼儿园教师岗位1、2三个类别中选择一个,不选择到具体学校,招聘后按综合成绩高低选岗。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录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6.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再申请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准考证,于笔试当日将资料交考点办公室办理退费登记手续。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退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报考条件、岗位等事宜咨询南漳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10-5245926,钉钉群:2022高中(中职)教师招聘、2022年特校(幼儿园)教师招聘〕。
四、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职专业课教师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以中小学教师类(D)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2.笔试要求。笔试初步定于2022年7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请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及时阅读考试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开考比例。笔试不确定具体开考比例,但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需形成竞争,不能形成竞争的核减或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开考前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南漳教育信息网、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6.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2020年湖北省统一招募选派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现在岗服务的视为服务期满,准予报名并享受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9∶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双休日除外)内下载填写《2022年度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并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南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楼303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凭退役证、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办理加分手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对于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有关要求以公告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答辩,特殊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才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考生在面试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中职专业课教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通过南漳教育信息网、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五)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讲课(说课)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进行体检。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五、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当地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等环节,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等必要证明。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南漳县人社局0710-5237687;
南漳县教育局0710-524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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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漳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中(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