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编办下达的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招聘,“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是指南漳户籍及与南漳接壤的县、区及县级市户籍,包括户籍原在上述区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上述区域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2023020号岗位面向南漳驻军随军家属招聘,招聘对象为经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漳部队随军家属,包括军改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及消防救援人员的随军家属。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关于报考相关时间节点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2.毕业证等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能否报考。招聘单位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3年11月8日18: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初审网上进行,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2: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9:00,报名成功人员自行登录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需要打印多份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未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户籍原在南漳县域或相邻县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已迁出的考生,请将能够证明其户籍从南漳县域或相邻县域迁出的相关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
7.网上报名操作请认真阅读《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按综合管理类(A类)设考。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8日(8:30正式开考)。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三)开考比例: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设置有专业条件的岗位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到2:1。
(四)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8:00,双休日除外)内下载填写《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并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3楼303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凭退役证、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办理加分手续。
(五)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五、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分布,划定笔试最低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单位按照所报岗位依合格线内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如有考生放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南漳县人社局会同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具体要求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人社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予以公告。
七、体检、考察、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南漳县户籍的排名在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南漳县市场监管局:0710-5237726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0-5243809
南漳县人事考试院:0710-5237687(技术及考务咨询)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