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临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关于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部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委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临澧县在编在岗、符合岗位(职位)要求身份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未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满1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提拔职务、新晋升职级、新调动单位),或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尚在试用期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任职务职级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8日(试用期满办理正式手续时为准)。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转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及《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人:刘丁澄璇 联系电话:0736-5552178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2日。
(二)考试
1. 报名人数必须大于选调计划数,形成有效竞争,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时事、写作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 笔试时间为9月23日上午8:30—10:30,面试时间为9月23日下午2:30,考试地点为临澧县委巡察办。
4. 考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递补不超过1次。
(四)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临澧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试用与转任(聘用)
1. 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2. 转任(聘用)。拟选调人员试用期满并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参管人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选调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36-5552178(临澧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
(二)监督电话:
0736—5555013、0736—5822885。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