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2年12月06日讯: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职业院校。学院开设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22个专业,所开设专业覆盖了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主要职业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0时至2022年12月17日24时。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bxyrsc@163.com。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须对岗报名,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如下:
①应聘人员登录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的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需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④现有用工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的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料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有关安排、时间和方式,以及领取准考证通知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有特殊要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应聘A1至A7岗位: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总分100分;应聘A8、A9岗位: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测试(马克笔自备),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事项、考试成绩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22727(学院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5622768(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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