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2023年02月20日讯: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因实际工作需要,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
2.薪酬及福利: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工资标准的批复执行。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普通雇员身份,履行普通雇员义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普通雇员的岗位需要。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财务会计辅助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内(1985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身体健康,适合政府雇员的岗位需要。
3.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中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4.工作经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2月17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2862755871@qq.com,包含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注明“用于雇员招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至2月22日(星期三)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至2月24日17:00。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电话通知,不合格人员将不再电话通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7:00,准考证将通过报名邮箱返回发送至报考人员,并电话确认,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面试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考生承诺,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3月1日(星期三)9:3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考前及时通知,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
2.笔试内容与报考的岗位相关,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专业知识为财务管理和会计相关专业,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和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按时间、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开始60分钟后可以交卷。笔试采用闭卷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暂定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至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4楼416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9:30-12:00到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4楼416室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3月16日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changsha.gov.cn)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十二、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hbj.changsha.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心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三、其他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优楼4楼416室
咨询电话:0731-84789228
监督电话:0731-84907930(市人社局)0731-85529907
附件:
1.2023年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登记表
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