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辅警9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3:11: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衡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衡南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2名:
1、文职岗位:2名
2、特勤岗位:28名
3、勤务岗位:45名
4、一村一辅警岗位:17名
详见附件1《衡南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需年满18周岁,且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村辅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村辅警、特别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详见《衡南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和“一村一辅警”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一村一辅警”限招聘职位所在乡镇户籍人员或实际居住在该乡镇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衡南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22室。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34-8550967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交近期免冠1寸(35*45mm)正面蓝底证件照片3张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南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初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带齐所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交工作人员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开考比例
按照报名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程序核准备案后,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侧重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1、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发布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5分钟,两道题目,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时间详见体能测评公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七)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项目增加毛发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八)考察与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拟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衡南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衡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暂缓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四、纪律与监督
1、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回避事项。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招聘组织部门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法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辅警人员。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南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实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离职后需回收)。
2、月度考核绩效奖按照每月的考核情况定为A、B、C、D四档。A档340元、B档300元、C档260元、D档暂停发放。
3、年度考核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优秀四个档次,考核优秀的发放评优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法律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完成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可直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照本方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3、本公告由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南县公安局负责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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