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怀化辰溪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五批)
2023年02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接推进“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为辰溪“四城”建设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辰溪县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人事单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有关规定,辰溪县委、县政府决定,通过参加“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共53个,拟招聘60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辰溪县第五批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吸毒史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辰溪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制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辰溪县行政区域内机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公示环节后,放弃且造成岗位浪费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2月28日—3月2日在高校现场报名(中南林科大、湖南农大、武汉大学);3月6日-3月10日在辰溪县委人才办(县委417室)报名;
网上报名“绿色通道”:为方便考生,节约经济时间成本,特开辟外地考生报名“绿色通道”。在整个报名有效时间内,怀化市外考生可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一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12746932@qq.com,在网上先行备案报名,待取准考证时,再补充完善的报名资料和内容。
资料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办进行复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填写《辰溪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2023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并设置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人社、编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5.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退还所有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6.服务年限。引进人员在辰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单方面离职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赔偿。
7.企业引进人才程序。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招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引进事宜,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由主管部门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公示。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0万元。按每年20%分5年发放。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县委人才办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工资福利、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辰溪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5232122,0745-5230123。
附件:
1.《辰溪县2023年第五批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xlsx
2.《辰溪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