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娄底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年12月04日讯: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娄底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招聘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统一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水利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截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以上相同网站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水利局人事科二楼8223室(娄底市乐坪大道东607号)。
3.报名方式及程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的顺序进行报名。
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自行下载《2020年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
②公开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③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附件3)
以上材料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等比例A4幅面),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格审查:由娄底市水利局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对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收费标准:报名考试均免费。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到市水利局人事科二楼8223室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被纳入惩戒范围的严重失信对象及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社局、娄底市水利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和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三)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水利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用人单位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738-838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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