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招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0:56: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娄星区人民医院坐落于娄底市中心城区,始建于1979年,是娄星区唯一一家政府隶属的非营利性综合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娄星区75.25万人的基本医疗、妇幼保健等工作。医院编制床位792张,现有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80人(高级职称116人)。医院实行“一院两区”一体化管理模式,老院区开设了儿科、儿科急诊、儿童保健康复科、健康管理中心等科室,新院区开设了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临床及医技科室。医院的学科建设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和湖南省儿童医院等上级医院的对口支援下效果显著,儿科、妇产科为湖南省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科业务发展需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医生20名,护士20名,共计4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2),均为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娄星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2)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医生系列和专科护理系列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系列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高条件
专科护理和护理系列女性身高1.56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湖南人才网、娄星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娄星区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五楼二会议室。
(2)网络报名。医生可选择网络报名的方式,时间为3月6日至12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上传到邮箱:1592291749@qq.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娄星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学校推荐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2024年毕业的规培医师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规培医院的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单,否则不予聘用;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红底证件照3张。
3.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院纪检、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情况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各系列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为有效报考人数。
4.岗位调剂
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对招聘岗位进行调剂。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1.笔试
临床医学专业原则上按1:2的比例开考,护理专业原则上按1:3的比例开考,如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1)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上信息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娄星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予以通知。
(2)考试内容:报考岗位对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面试
时间:待定,见面试公告
地点:待定,见面试公告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原则上按照1:2比例参加面试,如未达到面试比例人数,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
(2)面试方式:抽签答题(40分),实践操作(60分)。
(3)面试答题时间:6分钟/人;实践操作时间按具体操作模块规定时间。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理论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综合成绩相同者录取实践操作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综合成绩,在医院出现临时缺员时,可从进入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择优录用。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践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确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另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3.体检费用:受检人自理;
4.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果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娄星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审批
1.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需书面承诺服从医院分配,并在临床一线岗位至少工作10年以上,不愿签署书面承诺书的不予录用。
2.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办理“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发放,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三)拟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要求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人民医院,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娄星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娄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8-8311383
娄星区卫健局:0738-6517792
咨询电话:
娄星区人民医院:0738-8289809
娄星区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