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湘潭市湘潭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公告
2020年11月24日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潭县办〔2020〕8号)文件要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湘潭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20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岗位表》。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3:《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本次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2月3日9: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通过登录湘潭县网(https://xiangtan.rednet.cn)或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网上如实填写附件2:《湘潭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型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与考核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5.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6.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考核、体检、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对象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将以公告的形式在湘潭县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3.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资质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料造假的,取消本次引进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的时间和具体事项。将以公告的形式在湘潭县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3.考核内容。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业务能力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
4.考核分值。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考核占5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50分。总分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
如遇体检环节弃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引进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成绩相同时,按业务能力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才引进政策
对符合《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聘用人员,按照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引进服务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731-57803387。
2.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点击下载>>>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