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潭市岳塘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名,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计划、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岳塘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日以前出生);最高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区卫健局提出书面意见,报医卫公招领导小组认定。
7.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不包含本年度毕业免费培养全科助理医生)。报考A类岗位人员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年限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包含本年度毕业定向培养全科助理医师),所有工作时间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存在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被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学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岳塘区现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违约或服务期限未满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7.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曾被聘用为岳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满之前辞职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B、C类岗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nxtyt.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关注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者,后果自负。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段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6),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环节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A类岗位在面试前,B、C类岗位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结合岗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报考者在符合报名条件下,参考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1.A类岗位:只进行面试。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B、C类岗位: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卫健局报医卫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确需或报名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考。
所有笔试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一门,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限150分钟。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30%,《岗位专业知识》所占权重为70%。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及政治经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岗位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涵盖各岗位所需具体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所有岗位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
(1)A类岗位按有效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2)B、C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
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形成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的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件均需复印一份)、《2023年岳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自行打印)一份。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A类岗位需另外出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加盖公章原件。
4.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总分100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方式:A类岗位采取口述答题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口述答题成绩×5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B、C类岗位中岗位30、33、34进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其余岗位均采取口述答题方式。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和排名
1.成绩。
A类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口述答题成绩×5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
B、C类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
A类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B、C类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所有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数空缺的,经医卫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考察合格者,经医卫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报考01岗位考生应在本年度完成“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由区卫健局指定拟聘单位。
2.公示。由医卫公招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在岳塘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管理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低于6个月,如被聘人员为初次入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专技岗位等级根据招聘单位空缺情况,竞聘后确定。所有聘用人员在岳塘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注意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通过面试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后弃权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
(2)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原单位办理好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岳塘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咨询及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岳塘区卫生健康局0731—55568283
监督电话:岳塘区人社局0731—55568145
举报电话:岳塘区纪委监委0731--5557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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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