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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14:04:48 来源:人才引进网

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是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人才流动、优化人才配置、理顺人才结构,根据湘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2017〕23号)的精神,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计划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公益事业编制文字综合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文字综合人员3人。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新提拔职务在现任职务岗位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新闻网(https://www.xtxnews.cn)、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县政府大楼1楼108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1份;
 
  (4)《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乡镇中心学校或县属学校)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如提交材料和证件不齐全、不及时、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5.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计划调整、笔试、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在考点领取)。
 
  3.笔试内容: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三)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递补
 
  如遇考察弃权、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对本次选调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31—5788055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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