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乡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选调系统内教师200人公告
湘乡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系统内教师公告
为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湘乡组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及市编办核发的编制使用计划。经局党委研究,城区学校面向系统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岗位)要求相结合;
三、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200人,其中小学126人、初中56人、高中教师(职高)14人、进修学校1人、幼儿园2人、特殊教育1人。
选调单位、人数及岗位设置(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高中教师(职高)、进修学校工作人员在全市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特校)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在本市18个农村乡镇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普通话达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其中语文二甲及以上)。
2.报考小学(特殊)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健康教师还要具有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必须是相应专业毕业(或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幼儿园工作;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人员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实行分学校对岗报考(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报考小学,岗位设置在中学的报考初中,如张三是小学语文教师,聘任在专技八级岗位上,报名时就可以报考小学语文专技八级岗位<也可以报九级或十级岗位,但不能报初级岗位,类推>。但首次岗位设置在中学的,根据工作需要现在仍在小学任教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和中心学校证明,可以报考小学;首次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在中学任教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和中心学校证明,可以报考初中)。2022年评审的2022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的教师,不能报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文件要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通过后五年才能报考。
4.报考城区义务制学校的教师需在湘乡公办学校参加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公费定向培养生以合同要求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准。
5.最近3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 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回避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各单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要求: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学科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湘乡市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各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①《湘乡市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开考比例:当选调计划数为1时,选调计划数与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要达到1:2才能开考;当选调计划数大于或等于2时,选调计划数与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要达到1: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各中心学校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5:00-18: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发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客观题的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2.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公共知识(30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70分):报考相应岗位科目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3.进修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内容:公共知识(100分):第一部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校管理;第二部分;教育学、心理学。
4.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成绩排名
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进修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第一部分”成绩排名
(八)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调动
1.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按人员调配规定报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0731-56782729(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举报监督电话:
0731-56771739(湘乡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1:湘乡市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docx
湘乡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