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州市宁远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06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县教育品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51个,共140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75名(其中,宁远一中18名、宁远二中29名、宁远三中28名);
2、初中教师55名;
3、村小(教学点)教师4名;
4、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6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7、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系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入伍大学生毕业退役后一年内的,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职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育局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8、年龄要求:①中小学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的)。报考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②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6月20日——198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9、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职位面向宁远户籍考生招聘,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为宁远户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报名。
3.填报信息:
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1)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电子件:①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教师资格证书;④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村小(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应提供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
(2)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①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材料评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和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13874720287)。
(7)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
1∶3方能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六、笔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经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2.准考证:考生在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时应提供准考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后果自负。
3.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具体内容如下:
(1)初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2)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3)村小(教学点)教师:考语文和数学学科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分)。
(4)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均考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5)公办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课程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到指定地点(宁远县教育局205室人事股)递交书面复查申请,按程序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或不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如出现末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造成该学科面试名额空缺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报考村小(教学点)教师岗位的应提供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①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范围:
(1)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其中,二中的体育教师专项职位(足球方向)的素质测试、试教以专项专业内容为主。
(4)村小(教学点)教师:本县小学三年级现行的语文或数学学科教材内容(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学科教材面试)。
(5)公办幼儿园教师:本县幼儿园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7.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分别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十、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了解有无违反纪律规定情形,具有前述情形的依照相关纪律条规确定是否录用,了解有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以及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等情形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三、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待遇。
(三)工作安排
1.高中阶段学校的到校进人计划,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最低服务期均为5年。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的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建设和学校编制情况制订,并在选岗分配前进行公示(初中教师岗位安排部分职位在城区学校,若招聘计划不能全额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拟聘对象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选择用人学校。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四、疫情防控
1.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等环节时身体健康。
2.为保证报考人员能顺利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参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自行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
4.在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13874720287(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6—7235980(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116681127(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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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