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州市宁远县第三中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09月0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宁远三中教育品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宁远三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7个,共 10名高中教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宁远三中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官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骆征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由宁远三中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宁远三中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第三中学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7、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2年9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
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宁远三中及县教育局研究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8、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2004年9月20日期间出生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满试用期人员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2022年9月8日起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宁远县第三中学学校办公室。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委托他人代理进行报名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职位要求的高中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在报名表上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宁远三中。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为一科,实行闭卷考试。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高中学科知识。音乐教师考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10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报名人数未超过1:10的直接进行面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宁远县第三中学负责(宁远县第三中学初审,县教育局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报名人数超过1:10(含1:10)的岗位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前1天凭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第三中学学校办公室领取。
2.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高中学科知识。
(2)音乐教师考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的试题由县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宁远三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到指定地点(宁远县第三中学办公室)递交书面复查申请,按程序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或不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先笔试再面试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招聘计划1:2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直接面试的岗位,经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范围:
(1)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音乐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分数要求至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教材、教具由面试考点准备。
面试评委:由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从异地评委库抽签产生,每组7名评委。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试题:由抽调的7名异地评委在面试现场从统一规定的面试试教教材中按章节随机抽取2-3个课题,再由各面试岗位抽签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在评委抽取的课题中随机抽定1个课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成绩合成:
*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
笔试、面试分别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总成绩(即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7名面试评委的评分合计数)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宁远县第三中学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可认可其结果。
(四)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宁远县第三中学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核查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了解有无违反纪律规定情形,了解有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宁远三中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宁远三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二、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三)工作安排
安排在宁远县第三中学高中部任教,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三、疫情防控
1.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等环节时身体健康。
2.为保证报考人员能顺利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参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为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自行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
4.在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宁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宁远县第三中学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回避。宁远三中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三中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6-7222509(宁远三中教师招聘办公室);
监督电话:15116681127(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远三中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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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