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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汨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5:54: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汨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汨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复审、考察和聘用手续办理;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应环节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78名,其中高校毕业生38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汨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1月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汨罗市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http://rsj.yueyang.gov.cn)和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发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7日-- 12月9日17:00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3.报名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同时上传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均须在有效期内);
 
  ④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⑤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报考。隐瞒劳动(聘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同时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及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
 
  ③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④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又未在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均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⑤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⑥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上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9日17:3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考生须按诚信报考要求,确保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 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10%,专业知识分值占90%)。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内容。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④现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按诚信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岗位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
 
  (2)面试分值与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
 
  ①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医德医风、综合分析、职业道德、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能力。
 
  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
 
  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②再相同的,按专业技术职称从高到低排名;
 
  ③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及时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3天,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两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体检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1.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五)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拟聘对象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4.新聘用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miluo.gov.cn/rsj/)”的公告、通知,错过时间节点和相关信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730-5258120(汨罗市卫健局人事股)
 
  0730-3382882(汨罗市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
 
13974052060(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13786005120(汨罗市纪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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