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洪泽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6:44:2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与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过《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基于我区同步开展公开招聘入编人员工作,同期组织笔试、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同时兼报《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本公告相应岗位,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成绩分别参与两个公告对应报考岗位的竞争排名。
(一) 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联系电话:0517-8092100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报名表》上照片需为清晰规范彩色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报名表》上证件照同版的jpg格式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须提供我区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5.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补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8:30-11:30)。
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陈述申辩。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日期详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
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合格者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面试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环节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现有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517-80921005
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7-87222858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7223506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