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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邮电大学第二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0 14:21: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0月10日讯: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24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10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10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21日期间09: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10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10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资格复审者、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未参加笔试或面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由于疫情原因,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报名信息时,在“考生身份”栏根据“一、报考条件”中第(七)条中的说明及自身实际情况写明“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能够提供证明材料,录用后需能够按对应考生身份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写明高中之后学习及工作经历(需写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须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六)条中第几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研究成果不需填写。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0月23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一)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时间预计为2022年11月上旬,具体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开具。

  3.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国内)。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11月上旬,具体笔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安排以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和排名。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

  (三)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upt.edu.cn//)另行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6262。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66836。

  联系人:唐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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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表.xlsx

  南京邮电大学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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