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18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本科及以上学历,1986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81);
2.资格初审: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7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人及电话:张嵩,0513-87650716。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办理退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2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疫情防控要求。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考生在材料审核及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和“行程码”,以及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配合检测体温。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苏康码”和“行程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告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
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公布方式: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布。
4.考察、体检确定方式:
(1)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650716;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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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