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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公证处2025年招聘聘用制公证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5:33:3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启东市公证处2025年招聘聘用制公证员公告
  启东市公证处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共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证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体检标准。
  5.学历与专业要求: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7.取得公证员资格或者其他从事法律工作行业的人员优先录取。
  8.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未参加过邪教组织;未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未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所有报考人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启东市汇龙镇金桥路199号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启东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513-83310192。
  3.报名材料:本人报名,携带材料:
  (1)填写两份《启东市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附件),手工粘贴2寸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请携带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从事法律工作行业的人员,请携带执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其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笔试开考条件为报名者三人以上。
  (三)考试安排
  1.笔试、面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综合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占分40%,面试占分60%,两试相加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体检: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南通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公示:经考察合格,并报经启东市司法局同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司法行政”公众号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sydwzl.html)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按照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启东司法行政”公众号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qidong.gov.cn/qdsrsj/sydwzl/sydwzl.html)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中的原件当场核对无误后退还,只保留复印件(照片除外),其余材料不予退还。
  (六)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启东市公证处会同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启东市公证处制定的工资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活动由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68218045。
  (二)考务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310192。
  附件:启东市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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