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宜兴市委党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7:37:3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中共宜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中共宜兴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中共宜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较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4.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6)根据2020年3月13日以后发布的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约定服务期未满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7)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说明
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24:00前(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请下载填写《2024年中共宜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xdx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要求清晰、位正。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信息表word版及签名扫描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蓝底,大小不超过200KB);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毕业生);
(5)大学以来在校和工作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发表论文和著作等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中共宜兴市委党校在适岗能力评价时,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地点另行通告。
中共宜兴市委党校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岗位开考比例为1:3,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总人数为准。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直接淘汰(下同),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8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8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
(2)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面谈评分):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成绩占总成绩25%。
(3)面试:
以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占总成绩45%。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45%,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所有考试事项、时间、地点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中共宜兴市委党校负责,并协调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兴市委党校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定定岗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024年8月31日前,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宜兴市委党校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四点中“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经招聘单位查实后,可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布:中共宜兴市委党校网(http://jsyxdx.org.cn/)、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ixing.gov.cn/rsj/)。
招聘其他信息在中共宜兴市委党校网(http://jsyxdx.org.cn/)上公布。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7994651;
市纪委监委:0510-879862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83770。
十、本公告由中共宜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党校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