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2022年08月10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非在编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目前已经被录用为我县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人员不得报考。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县第五实验小学院内
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8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第五实验小学院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睢宁县教育局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面试
按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幼儿园教师岗位选聘采取模拟授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内容:
(1)模拟授课
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模拟授课(10分钟),满分为7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项才艺展示,要求体现幼儿教师专业技能。限时5分钟,满分30分。
提示:才艺展示形式不作具体要求,如钢琴弹唱、现场绘画、舞蹈等均可。考场提供钢琴、8开画纸、U盘播放设备(mp3格式)。画具、伴奏曲目(存入U盘并标明需播放曲目)、其他乐器等考生自备。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缺额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发布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如有疑义,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为非在编教师。拟聘用人员与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人每月工资3400元(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正处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苏康码为黄码、红码考生、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人社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官网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0516—80376836(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16—67031901(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16—80376835(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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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