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02月28日讯: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亭湖区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登录方式: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区镇信息公开—区卫健委—公告公示—2022年卫健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网址http://www.tinghu.gov.cn/),进行报名。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2年3月6日08:30-3月8日18:00(周日不休息)。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已考试通过,但未取得证书的可上传网上查询结果情况截图);⑤《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6日08:30-3月8日21: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亭湖区卫健委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5-6855288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表中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3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绿码“苏康码”、不带“*”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各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在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联系电话:0515-68552880。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亭湖区人社局、亭湖区卫健委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对因审核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4.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签订协议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5-68552880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15-68551280。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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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22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