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聘26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1:07: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26名(男性),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0月28日至2007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招聘辅警岗位及要求》,附后)。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2022年10月28日之后);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11月3日17时。报名方法: 此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由本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将材料发送至邮箱dtga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公安信访服务大厅,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人员当天直接到信访服务大厅提供材料,公安局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役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面试采用非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能+面试)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由高至低)、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培训。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保密知识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对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有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为正式辅警。
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三)此次招聘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14024(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
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5年10月27日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