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州市资溪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2021年03月12日讯: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切实解决资溪县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工作等应急救援中心工作,全力为资溪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资溪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人数:9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所招聘的人员为资溪县应急管理局签聘用合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家庭及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长期发展做贡献的男性青年。
2.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青年,有一技之长或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含)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以下人员: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特殊技能的(特殊技能如: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视频编辑、CADexcel图表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有违法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的、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复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曾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地点:资溪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解放南路6号)
(三)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如暂住证、驾驶证等)原件。
(2)退役军人,持退伍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复核后在资溪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公告栏张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70分,面试30分,分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森林消防专职队员:体能测试(70%)+面试(30%);
2.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将按有关条件择优录取。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科目:100米跑,3000米跑,3分钟仰卧起坐。
2.体能测试均当场确定成绩,考生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需当场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退伍证)。
(二)面试
1.体能测试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地点为资溪县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3.应聘者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律不予录用。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须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后待遇和管理
1.应聘人员为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试用期一个月,退伍兵免试用期,试用期满复考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以后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聘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2.实行军事化管理加合同制双轨制管理,聘用人员统一着装,具体由资溪县应急管理局按专职森林消防员标准执行使用、管理、考核。
3.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食宿,食宿单位提供,伙食费按局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单位提供床铺及合同制队员相应被装(其物资所有权归单位所有),日常作息时间遵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规定,参加执勤训练、灭火、抢险救援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4-5799922(资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七、其他
本公告具体由资溪县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