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州市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3年08月15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资溪县2023年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2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资溪县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即指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不超过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7.参加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属第三档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档人员〕不受上述第五项年龄、第六项学历限制;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辞职、辞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合同期内编外用工、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报考招聘后即违反《回避规定》岗位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和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适当加分,且在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
1.第三档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单位测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
2有报考的单位且有所报考单位工作经历的,按每有工作经历一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0分。第三档人员在年度工作考核单位测评中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或有所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8:00时分至2023年8月16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412室。联系电话:0794—578020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泰伯小学。
4.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7日下午下班前到县人社局四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5.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7.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考察
1.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递补
因体检、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资格审查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八)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将参加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资溪县编外用工管理未聘用人员储备库,作为候补聘用人员。在一年内,如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有流失的或在编人员有空缺的,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经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未聘用人员储备库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聘(需经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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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溪县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
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