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州市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公告
2022年07月01日讯:为满足我市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县乡急需紧缺教师2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县乡急需紧缺教师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建议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区所在地,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以免影响个人正常考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职位表》(附件1),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陆续发布。部分岗位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有关待遇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职位表》。
2.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发布公告第一天),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教师资格证条件。需取得与岗位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届高校毕业生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含省外),可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教师招聘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并在参加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7.“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8.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9.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10.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招聘县(市、区)当地人民政府网或教育、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考生报名时需填写《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报名表》(请自行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填写相关内容),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多个职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并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考生按当地公告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当地教科体局等组成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考核准考证。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9月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5.教师资格证,2022届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考生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报考所在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所在地教科体局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面试考核
1.笔试: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由招聘县(市、区)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考核人员,未达1:3的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入闱面试考核人员,招聘岗位不核减。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未能联系错过面试考核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答辩、说课等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及与教学相关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从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在参加面试考核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不分学科分多组面试考核的需对面试考核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考生面试考核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核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剔除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学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具体任教学校选岗时另行公布,涉及多个学校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怀孕考生一并参与选岗)。
(七)其他
1.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所有考生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6.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7.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电话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咨 询 电 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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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