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招聘特殊岗位人员公告
2022年10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商专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热情活泼;
2.工作积极主动,品行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能长期出差或常驻外地,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法院列为失信名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存在酒驾、醉驾行为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可通过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
将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214788500@qq.com。
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到赣州经开区管委会3105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97-8371030、18007977714张。
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笔试、面试
1.组织应试者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比30%,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公文写作等内容;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比7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笔试与面试同期进行。
3.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同分者,取面试分较高者入围体检考察。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进行。体检由入围人员自行前往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征求纪检、综治、派出所等站所(部门)意见,排查是否存在违纪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情况。入围人员需前往赣州经开区管委会3105办公室开具协查函,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不予以录用,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补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严格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最新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要及时主动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州经开区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赣州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2.考生报考时必须认真阅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关于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入场必须扫“场所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4.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招募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以上招聘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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