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度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0日讯:现因事业发展需要,赣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4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具有中文类、法律类、新闻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机械电子类、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雇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赣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505室(赣州市赣县区狮子岩大道8号)
报名须提交资料:①《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
赣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本次笔试的整体情况,划定此次考试统一的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1:3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一样,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以上方法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由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高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赣州高新区管委会为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参公单位。本次招聘的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属普通雇员,不占编制,纳入人均6万元的奖励性工资核算范围。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赣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xgzgxq.gov.cn/)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赣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442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