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37:27 来源:人才引进网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概况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19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赣州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2023年4月,学院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启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湾区+老区”职教创新发展新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实验员、心理咨询师共37个岗位,招聘人员53名。岗位类型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实验员、心理咨询师职位表》(附表1)。
1.专任教师岗。事业编,22个岗位,招聘人员28名,岗位代码ZJ01—ZJ22。
2.专职辅导员岗。备案制,11个岗位,招聘人员20名,岗位代码ZJ23—ZJ33。
3.专职实验员岗。备案制,招聘人员3名,岗位代码ZJ34—ZJ36。
4.心理咨询师岗。备案制,招聘人员2名,岗位代码ZJ37。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实验员、心理咨询师职位表》(附表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博士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6.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日(公告前一天)。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7月2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7.工作经历条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相关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公告前一天)。
8.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4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4届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9.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10.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发布公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7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链接: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http://zp.gzpt.yztob.com/)(7月3日8:30至7月12日17时开放)。网络报名填报要求:
(1)提交《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4)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栏。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后再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阳明楼112阶梯教室。
3.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5)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打印相应岗位考试准考证。开考前两日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准考证可进行打印。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自报名成功起到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8.资格审查后,若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9.请考生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2.考试考核方法
(1)专任教师岗位“ZJ01-ZJ22”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和试讲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讲×6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面试为专业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②试讲采取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
③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2)专职辅导员岗位“ZJ23-ZJ33”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面试×70%+笔试×3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笔试。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考核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3)专职实验员岗位“ZJ34-ZJ36”采取“面试+实操”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和实操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面试×40%+实操×6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面试为专业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实操考核环节。
②实操考核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实验员实操主要考核:细胞生物学基本操作、细胞分析分选、WB、中和抗体检测、细胞免疫实验分析等实验操作。动物医学专业实验员实操主要考核:分子纯化鉴定分析、药物合成及工艺优化、中药成分提取、常用动物实验操作等。
③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4)心理咨询师岗位“ZJ37”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和试讲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面试×70%+笔试×3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面试为专业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笔试。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为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考核心理咨询专业相关基础知识。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笔试”考试方式的岗位以面试成绩较高者入闱;采取“面试+试讲”方式的岗位以试讲成绩较高者入闱;采取“面试+实操”方式的岗位以实操成绩较高者入闱。
2.体检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2.因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5.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学院同意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万元。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方式。学校地址:赣州市经开区唐龙大道新能源汽车城内;学校网址:http://www.gzpt.edu.cn;联系电话:0797-8069956(吴老师、王老师)。
(五)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97-806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