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